
文字之爱
对文字的爱,还要追溯到小时候。那时,父亲在城市,我随母亲在家乡,父亲每个星期回家一次,那年月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的传媒资讯,传递信息只能靠写信。于是父亲就教我写信,也带回了许多那时看觉很新鲜的信纸和钢笔。教我写称呼、正文格式,结尾要此致敬礼,如何将信折成纸鹤模样装到信封里粘上浆糊,贴上邮票,放进邮箱里。只等着几天后看到了父亲的回信,知道自己的信父亲已收到,那份激动、喜悦,足以让我兴奋几天。大概三、四年级,看到了封面是粉红色的,很古典、精美,印有红、楼、梦字样的厚书,起初翻看了几页,看不懂,只觉得名字好美,“红楼美”,独倚红楼,做着美美的梦,这就是我最初对《红楼梦》的理解。直到中学学了《葫芦僧误判葫芦案》,才知道其中四大家族兴衰,宝黛生死恋,个中荣枯存亡。
当青春的枝叶迎风绽放的时候,我遇到了朦胧诗,我被其中的晦涩、含蓄,表达情感的宛转起伏,隐隐约约所吸引,灵窍一发不可收拾,心随风,随每一个日子而动。可是,苍白替代了激昂,低沉沉甸了飘扬,无奈的心神总是将生命的激情湮没。我晃晃于一切。当年龄锁上了少年的大门,我已老大,不能徒伤悲了。
《百年孤独》魔幻般地掀走了积压在身的蚁虫咬噬的小镇马贡多;英伦乡村传统而又迷人的《傲慢与偏见》;当美妙而真挚的情感遭受巨大的欺骗,简爱在寒冬季节,被骤雨淋湿身躯,又饥又渴,逃离罗斯彻特。涉过山林、荒野,流浪在圣约翰的门外;弗龙斯基始乱终弃,逐渐厌烦安娜,而背叛了丈夫,失去了儿子的安娜绝望地奔向火车……;爱斯梅拉达的死亡洞穴,两具紧抱的遗体。文字是一个很怪的东西,它的窈窕身姿仿佛来自心的一角,只要你轻轻相叩,就会吐出花蕊,满园芬芳,流出汗液,唇齿留香。
文字,犹如珍宝,颗颗无价。爱它,一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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